第十一条 填报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天津市春季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
第十二条 填报我院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音乐专业考试。考生或家长持学生本人身份证、考生证或区县招办开据的带有考生号的证明、两张一寸同版彩色照片,到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填写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申请表,同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至3月26日(节假日除外)。
第十三条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及时间。考试内容: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以上内容任选一项,每人表演不超过8分钟。除钢琴以外的其它乐器自备,伴奏带自备。考试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10:00—下午4:30。
第十四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2015年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我院石油工程技术专业和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探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新生入学须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
电话:25966613 25924477
咨询地点: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天津市大港区三号院幸福路51号第一教学楼一楼,公交688路到油田游泳馆站、652路终点站)。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26日
2015年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