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0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是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并从华北、东北地区高校汇聚一批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组建起来的。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学校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现校园占地1500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已建成为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外国语言文学七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MBA、EMBA)、公共管理(MPA)、会计专业硕士(MPAcc)、法律专业硕士(JM)等十三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已经形成包括博士、硕士、学士以及、留学生教育和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实施国际化战略,在英国、美国开设孔子学院,深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丰富国际执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品牌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全国30个省份一批次招生,已成为我国财经类院校录取新生质量好的院校之一。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升,积极为学生搭建就业平台,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定制式”培养模式,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6%以上,学校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入选全国就业50强高校。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凡参加天津市2015年高职升本科文化课考试英语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50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获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上加40分。凡颁发四六级考试成绩的院校名称与毕业学校名称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学校均不予认定加分。
第十二条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优先录取在大学阶段曾获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我校以上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我校第一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学费标准为4400元/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六条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财经大学学生手册中《天津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我校设有覆盖面达35%的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600余个勤工助学岗,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缓解生活压力提供帮助。
第十九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证书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财经大学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之前天津财经大学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cn
E-mail:zhaosheng@***.cn
电话:022-28171399
邮编:30022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附件一:天津财经大学2015年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点击查看) http://public.***.cn/Office/studententrance/2015/gaozhi/附件一.doc
附件二:招生专业介绍(点击查看) http://public.***.cn/Office/studententrance/2015/gaozhi/附件二.doc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六章附则
2015年天津财经大学高职升本科招生学校概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