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实行服务期制度。免费师范生入学前必须与培养学校、报考签约服务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约定免费师范生毕业时(须取得学士学位)按专业对口原则,定向回报考签约服务地农村中小学(含农村职业学校)、幼儿园任教。服务期10年。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约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研究生。鼓励、支持免费师范生在职提升学历。
省教育厅负责免费师范生违约管理。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约定回报考签约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交纳全部已免交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退还生活补助费和实习补贴费,并交纳违约金,由省教育厅收取并全额上缴省财政。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免费师范生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个人档案。省教育厅将每年对免费师范生违约情况进行通报。
免费师范生因个人过错,未取得学士学位视为免费师范生违约,需一次性退换其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详细信息,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2015年普通高校报考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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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通化师范学院免费师范生本科招生履约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