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院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对符合我院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我院将遵照“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的原则,采用“优先满足考生申请意愿,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对申请考生进行择优审核,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以语数两门分数之和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2014年8月10日前,将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原件或推荐信原件等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寄至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科华路28号)审核,请注明“注册入学报名材料”。
1) 思想品质方面:荣获省、市、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的考生优先录取;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 在体育、艺术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和在学科竞赛、创新创造方面有专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3) 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4) 有其他突出才能,并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015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注册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