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考测试折算分值+面试成绩+政策分+艺术、体育加试折算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等级、语数外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免文化课测试:
①学业水平测试达3A及以上等级的考生。
②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二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凡获得免文化课测试资格的考生,均应在3月30日前,携有关材料原件来我院认证。通过认证的考生,我院将其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②考试(含面试)违纪的;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④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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