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认真做好自主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纪监审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同时接受申诉。申诉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cn。
2、考生及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推荐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相关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3、凡发现违规违纪的部门、机构、学校、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予以严肃处理。
2015年苏州大学自主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