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9〕46号)文件精神,我院自2009年开始加入苏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学生个人承担100元保费,市财政补助360元。门诊医疗费用在1000元内,医疗保险基金结付50%,自付50%。住院费用起付标准每次500元,医保基金结付70%—90%。同时学院为更好地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还推出《大学生综合保险》补充了苏州市居民医疗保险未能覆盖部分。双管齐下充分为学生提供了医疗保障措施。
答案来源于:2015年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考生问答(江苏省)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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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实务 |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 三年 | -- |
医疗保险实务 |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3 | -- |
医疗保险实务 |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
医疗保险实务 |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三 | -- |
医疗保险实务 |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三 | -- |
保险 | 汕头市卫生学校 | 2.5~5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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