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登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具体要求如下: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教育硕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教育硕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能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3.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我校将对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核,若审核未通过,信息平台将自动向该考生发送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该考生需重新上传标准照片。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5.网报成功后,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二)现场确认
所有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7月12日—15日每天早9:00至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219室进行现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9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沈阳师范大学知行楼203室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015年沈阳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