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工作在学校指导下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进行,各学院必须严把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声誉。各学院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2.各招生学院应组织由院长为组长,副高级以上专业教师、管理人员、学院纪检负责人为成员的复试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命题、评卷和面试方案,并将笔试和面试安排以适当方式在复试前告知考生。复试中要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须将本学院的复试成绩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时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015年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总体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