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补修课程分为重修和新增两类,请同学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补修:
1.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若未达要求,应按照本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将不及格的课程进行重修(成绩≥60分)(因教学改革,本学期已停开或延期开设的课程重修办法请参照第五条)。
2.所有课程已及格但总学分仍未修够,可新增课程进行补修学分,但必须上课后方可参加考试。
3.不能新增带有实习和实验课的科目。(只接受该类课程的重修申请)
4.所有带实习、实验、论文的重修课程,考试后所公布的成绩仅为卷面成绩,请按照“研究生重修课程补登实验分流程”的要求完成成绩合分。
5.考试成绩≥70分的课程不接受重修申请。
6.所有已提交的补修课程不得旷考、旷课。违反规定将按《山西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理,课程成绩将记入个人成绩单。
2015年山西医科大学统招研究生课程学分补修补修及考试时间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