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如遇自己的配偶、子女或亲属报考本院,要主动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组提出回避。
2、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不向考生和家长透漏复试命题、阅卷、面试教师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向任何人泄露招生录取过程中讨论的有关内容和细节。指导教师、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在复试前与考生单独接触。
3、自觉接受监督
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要自觉接受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015年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