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相关院校配合。各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的政策宣传、报考学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学历教育资助经费在省振兴计划经费中支付,凡符合资助条件、通过、被相关院校录取的人员,其学费的70%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直接拨付给录取院校;其余30%学费由学员个人垫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一次性全额报销。
请各市人社局按照《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积极做好教育、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认真做好项目宣传、学员报名审核上报工作。
联系人:范旭超
联系电话:029-85266535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一看台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邮编:710061
2015年陕西省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实施有关事项组织实施与经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