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中学要建立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中学要及时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学籍所在学校、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三个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都必须在考生所在学校和县(区)招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对被举报存在资格造假的考生,由有关市、县(区)招办负责核查,一经查实,即使已被录取仍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有关市对县级招办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考生资格进行汇总并于6月15日前通过山西省各类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名单须于5月25日前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上述专项计划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
2015年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