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5]2号)》的要求,转段考核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注重过程考核、综合评价及奖励政策,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转段考核由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理论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三部分组成。
1、思想品德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不计入考核综合成绩,采取一票否决制,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得参加转段考核。
2、专业理论考核。由中职学校依据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中职阶段所开设的全部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理论课的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认定,要求所有课程成绩均合格,取平均分(百分制计分)作为转段考核专业理论成绩。(附:专业理论成绩认定登记表。表1-1学前教育专业理论考核成绩登记表,表1-2音乐教育舞蹈方向专业理论成绩考核登记表)
3、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由高职院校牵头,中职院校具体组织,重点考核学生的实践能力,对学生中职阶段专业技能课进行认定,未进行试讲(教学活动设计)的需再组织进行。(附:专业技能成绩认定登记表。2-1学前教育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登记表,2-2音乐教育舞蹈方向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登记表)
4、考核综合成绩=专业理论考核(40%)+专业技能考核(60%),满分以100计,学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合后的分数上报。成绩由中职院校填报并由高职院校审核后在校园网公示,随后按要求上报。(附:表3考核综合成绩登记表)
5、奖励政策。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考核综合成绩分别加20分、18分、16分;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核综合成绩分别加16分、14分、12分。获得多个奖项的,以其中高一项计算,不作累计加分,综合总成绩不超过100分。所获得奖励资格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相关文件为准,由中职院校负责审核,并在学校网上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加分,相关文件复印件由高职院校存档。
2015年山西省五年制职业教育 “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对接双方学校名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