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第(一)、第(二)、第(三)种模式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已经录取而未在4月28日前报到注册的考生,其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考生到高职院校报到注册后,经省招办核准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考生录取资格的唯一依据。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录取资格认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