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陕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省外院校以及西安美术学院和西安
音乐学院均须填写“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见附件6),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后于2015年4月底前传真至029—85268527。
2.录取规则的描述应简洁、清楚,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分录取需有综合分计算公式。
3.录取规则中的“科类”只能填“艺(文)”或“艺(理)”,
不能填写“艺术(不分文理)”。
4.各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必须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学校招生章程一致。
未按时报送“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的院校,陕西省招办视其录取规则为“文化课上线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并据此进行投档。
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术类专业各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必须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学校招生章程一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