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有关统考免考科目的规定
附:有关统考免考科目的规定
附:有关统考免考科目的规定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除英语专业学生外,省级学位部门组织的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5)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6)除英语专业学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界定标准见教高[2004]5号文件)。
2015年陕西省公路局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在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低学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