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贷款学生应向学校提交依下为顺序的纸质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经申请学生签字捺指印、村、镇民政部门盖章、签字)2份A4纸;
(2)高校新生及省外就读大学生提交《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高校新生在就读高中领取2份A4纸;省外就读大学生在区资助中心网站下载),省内大学生提交《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A4纸(在就读高校领取2份A4纸);
(3)学生证复印件两份A4纸(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
(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A4纸(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户口本户主页与户主详细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另一共同借款人户口详细页与学生本人详细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5)省外高校出具的未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佐证材料(如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优抚证、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住院证明、村镇区民政部门、区扶贫办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资料。)
(7)《陈仓区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2份A4纸(区资助中心网站下载打印)。
(8)高校出具的年度学费、住宿费证明。
2、在校生续贷款应提交依下为顺序的纸质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经申请学生签字捺指印、村、镇民政部门盖章、签字)2份A4纸;
(2)省内大学生提交《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在就读高校领取2份A4纸);省外大学生提交《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区资助中心网站下载打印2份A4纸);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A4纸;
(4)上年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A4纸;
(5)外省就读学生高校出具的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佐证材料(如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优抚证、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住院证明、村镇区民政部门、区扶贫办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资料)复印件2份A4纸。
(7)《陈仓区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2份A4纸(区资助中心网站下载)
(8)高校出具的年度学费、住宿费证明。
2015年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提交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