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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申办对象

2015年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申办对象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7 18:29:00 解决时间:2018-03-24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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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办对象

生源地为宝鸡市陈仓区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及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 2018-03-24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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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办对象生源地为宝鸡市陈仓区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及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或在校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申办时间及地点
三、申办时间及地点1、在校大学生:2015年7月1日至30日,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资料(育才园东北角)。2、高校新生:2015年8月1日至20日,在参加高考的高中学校提交资料。3签订合同时间:在校生预计在8月中旬,高校新生8月下旬(具体日期、地点请及时关注区资助中心网站www.或致电6212728咨询)。(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申办程序
六、申办程序贷款预申请--→网上申请--→提交资料--→签订合同--→高效录入--→区资助中心确认--→上报开行--→发放贷款(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首次贷款学生应向学校提交依下为顺序的纸质资料
1、首次贷款学生应向学校提交依下为顺序的纸质资料:(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经申请学生签字捺指印、村、镇民政部门盖章、签字)2份A4纸;(2)高校新生及省外就读大学生提交《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高校新生在就读高中领取2份A4纸;省外就读大学生在区资助中心网站下载),省内大学生提交《陕西省在(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高校新生:8月1日-20日,在参加高考的高中学校提交资料
2、高校新生:2015年8月1日至20日,在参加高考的高中学校提交资料。3签订合同时间:在校生预计在8月中旬,高校新生8月下旬(具体日期、地点请及时关注区资助中心网站www.或致电6212728咨询)。(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关于贷款预申请
七、关于贷款预申请。高校新生有贷款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务必于6月5前在就读高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逾期未办理者责任自负。省内在校大学生在就读高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逾期未办理者责任自负。(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首次申请
(1)首次申请:①在线注册: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n)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点击注册按照操作界面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注册的登录名及密码自行保管,注意保密;若因泄露产生不良后果自行负责)。②在线申请:注册完成后,进入申请系统(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签订借款合同
十、签订借款合同区资助中心统一组织贷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现场签订贷款合同,并向贷款学生出具盖有公章的受理证明和验证码。贷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和验证码赴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工作人员要及时接受学生的受理证明,在基层系统中录入欠缴金额和验证码;区资助中心通过基层系统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即可生效,视为助学贷款办理成功。受理证明上有贷款支付宝账户及初始密码,学生应及时(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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