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陈仓区内;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家庭成员享受当年城镇或农村低生活保障政策。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县区民政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验过的《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与复印件。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孤儿、烈士家庭、优抚家庭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3)残疾人家庭子女或学生本人残疾。父母一方或学生本人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当年新农合或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在8000元以上。此类学生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区级(含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的原件与复印件。
(5)因突发性变故造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详细资料(因交通事故造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必须有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书、因火灾造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必须有区消防队证明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害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且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上。必须提供由村、镇政府、农业局或畜牧局出具的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又无稳定经济收入。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包括:
①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学生。须提供由镇(或街道)计生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②学生父母双方无专业技能、依靠务农和外出务工收入供养2名在校大学生或供养老人及有智障、残疾的伯父母、叔父母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必须提供由村、镇政府、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或本人一方患有慢性疾病(类风湿病、冠心病、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提供半年内区级及以上医院的住院诊断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④区扶贫办确定的贫困户家庭子女。必须有村、镇政府、区扶贫办提供的证明书的原件与复印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2015年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贷款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