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被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考生,请于3月30日下午15:30至31日上午11:00凭考生编号和姓名将第一学年学费交信用社师大分社(师大幼儿园南10米处),不交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待。
需要学校安排住宿的考生,交学费的同时将第一学年住宿费交信用社师大分社,学校将根据交住宿费的学生名单以专业为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不再安排收取住宿费工作,不按此通知交住宿费而造成入学后不能住宿的后果,将由考生自己负责。
凡被拟录取的考生凭交费发票于30日下午-31日上午到相关院(所)签字并领取“预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
2.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请于4月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确认”手续者,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注:凡毕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即复试合格后无法调取本人人事档案)的考生只能以定向就业方式录取,这部分考生须填写“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由定向单位(甲方)和研究生(丙方)签字盖章,这部分考生复试合格后于4月1日下午3:00到研究生学院填写定向就业信息并领取“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定并交回研究生学院(如果不能及时签订协议的考生,要向研究生学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暂缓提交协议书)。
凡不办理签约手续又无法调出本人人事档案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015年山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前的相关手续办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