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考证》由考生使用A4复印纸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教师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当场考试时间终了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4、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下午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
5、考生如在开考前发现《准考证》遗失,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研招办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5室,联系电话:029—85310346。
6、应试时,考生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要求填涂的信息,非选择题作答时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7、应试时,考生不得佩戴手表进入考场。考场内悬挂有钟表,钟表时间仅作为监考教师和考生掌握时间的参考,考试开考时间、终了时间必须以考场办的哨音为准。
8、应试时,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中若发现考生有手机等通讯设备响动,一律在考场记录表上按作弊登记,进行违规处理。
9、应试时,考生不得携带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及橡皮(橡皮由考点提供)、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绘图仪器等,或者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否则将按违纪、违规处理。
2015年陕西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