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内容及计算办法如下:
1.高中学业水平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项成绩。
计算办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分值之和÷(85×7)×100
2.综合素质评价含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审美表现6项成绩。
计算办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换算分值之和÷(85×6)×100
考生在高中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是以A、B、C、D四个等级反映的。为便于计算,将其转换为对应的分数。A计85分,B计70分,C(合格)计60分,D计30分。申请入学的考生,在其高中的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一项必须达到C(含C)以上,否则无入学资格。
3.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方式,卷面总分200分,其中语文80分、英语(不测试听力、口语)20分,职业心理测试100分。
计算办法:成绩=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卷面总分÷200×100
4.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使用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计算办法:成绩=考生专业课合格成绩÷各艺术类专业总分×100
5.录取时按照总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及语文、英语单项成绩。
2015年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年综合评价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为300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后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评价各科目折算后满分100分;学院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折算后满分10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