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510,在陕招生代码:812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院于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由原陕西煤炭工业学校、西安煤炭卫生学校、西安煤炭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历经60多年发展,现有教职员工657人,全日制在校生12547名,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训设施完备,图书资料馆藏丰富,设有11个教学系(部),开设各类专业41个,是省级示范院校建设单位,2014年36个招生专业涵盖矿山、地质、机械、化工、经济管理、建筑、电子信息、医学等多个领域。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校本部: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邮编:712000
医学校区:西安市临潼区韩峪平峪路
邮编:710613
学院网址:http://www.***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以及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处、各系(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教务处负责考试组织,学生处负责单招考生入学,纪检监察处监督单独考试招生全过程。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网:http://zsb.***
招生咨询电话:
校本部:029-33665100、029-33665101、029-33665102
传真:029-33665100
医学校区:029-83955069、029-83955265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仅在陕西省内开展,共在陕西招生1850名。
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计划备注1护理300 2医学检验技术100 3康复治疗技术100 4药物制剂技术50 5助产60只招女生6口腔医学技术50 7建筑经济管理50 8图形图像制作30 9财务管理50 10会计90 11市场营销30 12医药营销30 13电子商务30 14广告与会展30 15应用化工技术80 16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30 17工程地质勘查30 18钻探技术30只招男生19煤矿开采技术100只招男生20煤化工生产技术40 21工程测量与监理50 22电厂热能动力装置30 23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0 24建筑工程技术40 25供热通风与空凋工程技术30 26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0 27机电一体化技术100 28电气自动化技术100 29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30 30应用电子技术30 31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40 32计算机网络技术30
第十条 申请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报名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艺术、体育类考生),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2015年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