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5年3月13日至3月27日在我院(咸阳市文林路中段)进行现场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到我院财务处缴纳考试报名费200元,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文化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对“三校生”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文化课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15年3月28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3月28日早8:30-11:30进行文化课笔试(文化课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总分300分);3月28日下午13:30-16:30对普通高中生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200分)及“三校生”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
第十五条 我院于2015年4月4日至10日,将入学申请者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第十六条 入学申请者于2015年4月21日至22日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缴费、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单独考试招生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笔试成绩满分300分,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200分,“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按总成绩排序,结合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我院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工作时间与单独考试招生同步进行,考生需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三校生”高考报名,于3月13日至27日期间,持本人二代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或教育主管部门的获奖文件(可为复印件)到我院招生办(咸阳市文林路中段)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其他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助产专业只招女生,煤矿开采技术及钻探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学费:5500元/年
住宿费:650元/年,800元/年(带卫生间)
第二十二条 国家奖助学金(每年奖励学生6000人,发放金额950余万元,覆盖率达55%)。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
学院奖学金每年奖励学生5500人,发放金额150余万元,覆盖率达50%。
学院每年发放生活补贴、特困补助等其他奖励金额达100万元。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200―500元/月。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2015年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