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省招办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监察审计处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30,在陕招生代码:812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现有三个校区,设有公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基础学科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教育部、体育部等4系4部,共开设48个高职类专业。学院现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重点专业11个;建成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优秀教材4部。目前拥有门类齐全的实验、实训、实习基地304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 邮编:710018
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 邮编:710014
宝鸡市眉县汤峪镇(太白校区) 邮编:722305
学院网址: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院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的落实及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的组织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mb4/index.asp?depart=73
招生咨询电话:029-86405005 86405535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分专业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 申请参加2015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考生。
2015年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