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量,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划定录取分数线。
2.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评价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学院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按照专业志愿报考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以文化素质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总分相同,先按照文化素质笔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文化素质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依次类推。
4.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5.参加全省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12所高职院校,对该次文化素质笔试成绩均予以承认。如考生未被报考院校录取,可凭文化素质笔试成绩,参加其他未完成录取计划院校补充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或“三校”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并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015年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与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