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计分标准: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评价总分3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90分(占30%),由省招办提供;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折算后满分为90分(占30%),由省招办提供;职业适应性测试评判满分为120分(占40%),由陕西服装工程学院测评。艺术类考生不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直接将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按40%换算后计入。 三校生及其它考生的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成绩占150分,测评形式为:闭卷、笔试;职业技能测试占150分,测试形式为:专业素养测评及面试,其中专业素养75分,面试75分。
测试时间:3月14日—4月14日
考试、评卷、录取由学校组织实施,在学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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