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的要求,我院将在2015年招生工作中全面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学院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
2、我院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属统招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3、学院将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收取除正常学杂费之外的任何费用。
4、学院成立由专家教授、优秀辅导员、招生委员会组成的综合考评小组,对考生进行公平、公正的综合评价。
5、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2015年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法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