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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财经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MPA)复试资格审查

2015年山西财经大学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MPA)复试工作的通知资格审查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5 04:16:00 解决时间:2019-01-12 15:24

满意答案

(一)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首先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由工作人员在其本人的《复试巡回单》上签字确认,否则复试无效,将不予录取。资格审查需出示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的原件及三证的复印件(A4纸复印由学校留存)。

2、考生从信息平台下载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须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1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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