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录取
复试结束后,对考生的后总成绩进行排序,实行综合排名,按照实际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录满为止。预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预录取名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政治理笔试不及格者;
3、专业面试不及格者;
4、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或有作弊、违规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