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院全称及代码: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3976)
第二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我院是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业务上由福建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条办学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城区
第四条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院高职招考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院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0598―8282790(纪检监察室)、8282710(纪委)
第六条我院2015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4〕10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所有类别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按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出档和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高中生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常规志愿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征求志愿录取。
第七条面向中职生的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各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相应学校组织(附表)。请考生务必按照相应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招生类别委托组织技能测试的院校院校网址计算机类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财经类黎明职业大学http://www.***土建类福州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医药卫生类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cn
3.录取时,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八条我院高职招考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九条录取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条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院外语教学中以英语为主。
2015年三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学校概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