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5年录取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二)录取规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2015年高职高专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征求志愿,录取原则与第一阶段录取原则相同。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黎明职业大学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和黎明职业大学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我校面向中职招生各专业录取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我校面向高中招生各专业录取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英语、信息技术、数学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015年厦门医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