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校确认点确认的考生应将户口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本人户籍页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上交给学校,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须提交本市学籍证明材料,非福建省户籍考生还应提交高中三年完整学习证明材料。学校考务人员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再由信息确认员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的相片。在区招办统一生生号后,各校应打印报名表交考生核对信息、签字确认,并由学校填写思想品德鉴定结论。考生报名费、体检费等相关费用按区招办通知的时间统一缴交。
(2)在社会确认点确认的考生须持网报的相关信息(帐号、密码)、户口本、二代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证明(①在外地就读的应届生应持考生学籍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注明学籍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②同等学力考生应持初中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区社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由社会确认点工作人员审核考生资格,在校验基本信息、考生缴费之后,当场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照片,打印报名表让考生核对确认。确认后的《考生报名表》还应由考生就读学校(往届生由考生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思想品德鉴定结论并盖章,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报名表和本人纸质档案材料。
艺术类考生如在外地参加专业学习的,网上预报名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厦进行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015年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考和高职招考报名普通高考考生确认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