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顺序按保送生、提前批招生、统招生、定向生依次进行。
(一)保送生录取办法
各县(市)划出辖区内一中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作为初中优秀学生保送名额;三明一中、三明二中“保送生”名额各45名,录取办法同往年。
(二)提前批特长生录取办法
三明一中面向全市招收“学科特长生”100名,三明二中面向全市招收“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90名,三明九中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班”学生50名、面向全市招收美术“特长生”计150名(含北外中意国际班50人)。沙县一中“中美课程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50名,沙县金沙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60名。三明市少林文武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武术“特长生”50名。
各县(市、区)考生,除被录取各县(市)一中的“保送生”外,均可以在“提前批”志愿栏中填报,在市中招办规定时间内,参加上述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提前录取。参与此批次自主招生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填报、录取。
各地各校的拟招名单,在市中招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版上报市中招办。按照有关规定,相关主管教育局和学校进行导入、审核、录取、核办和调档,若出现重复招生,则由市中招办统一进行仲裁,完成录取招生。
(三)统招生录取办法
1.划定入围考生。将每一位考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个学科考试所取得的等级,按A、B、C、D分别对应10、8、6、4分,转化为等级总分(七科等级分满分为70分)。入围等级分和入围人数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8比例确定。
2.“等级+分数”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在入围人数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物理、化学折算分,七个学科等级总分,政策性加分或减分构成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同分录取原则。若后一名同分的,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4.同批次首志愿优先原则。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同城化区域中招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12〕138号)》的有关规定,报考第二栏志愿、第三栏志愿的考生分别降低投档总分3分、6分后,同第一栏志愿一并投档切线录取。
三明一中、三明二中的统招生,按户籍分别招收本辖区内的初中毕业生,沙县一中、永安一中招生办法不变。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永安十二中不受户籍限制,同时面向同城化区域招生。
(四)定向生录取办法
2015年三明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含五年专)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