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关系确立后,导师因尽快帮助学生制定培养计划,具体步骤如下:
1.各领域研究生秘书应于2015年9月24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为2015级研究生指定培养方案,并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维护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附件3)。
2.学生根据《201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4.1,4.2)与导师确认自己的培养计划选课内容,于2015年10月10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本人培养计划的课程选定并提交导师审核,研究导师应于2015年10月15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确认并通过学生的培养计划,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附件3)。
3.培养计划课程确定后,研究生导师应尽快为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指定实习企业和企业导师,学生应于本学期末(2015年12月31日)前填写完成纸制版《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附件5),“培养计划表”中应有完整的“企业实践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经校内和企业导师签字确认后提交给各领域研究生秘书。
4.各领域应组织人员认真审核每位学生的“培养计划表”,给出相应意见,并签字盖章,于本学期结束前(2016年1月24日)将2015级《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交研究生处备案。
5.培养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实习企业变动或导师更换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学生应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更改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6),报培养领域同意后方可变更。
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处
201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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