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考生須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居住地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香港、澳門、臺灣人士攻讀內地(祖國大陸)招生單位碩士/博士學位申請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
(4)本科、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或同等學力文憑副本,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預畢業證明。(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我校有要求的,應到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持預畢業證明者報考者須在開學報到前提交高學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將被取消。);
(5)本科、研究生階段成績單;
(6)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7)體格檢查報告;
(1)-(7)項材料由考生在報名時提交給報名點。
(8)個人陳述:學習和工作經歷、經驗、能力、特別成就等,不超過2000字;
(9)研究計畫: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計畫,不少於3000字;
(10)碩士學位論文摘要、代表性學術成果(包括已發表論文、未發表的工作論文或學位論文),不超過3項。
(8)-(10)項材料,由考生直接寄送到廈門大學經濟學院蔡老師收(郵寄位址詳見後聯繫方式),並注明:港澳臺博士生“申請-考核制”補充資料。
注:廈門大學代碼:10384
所提交材料不退還。若發現材料造假者,包括學術造假或抄襲,即使已被錄取,也將取消博士錄取資格,已入學者退學處理。
2015年廈門大學經濟學院港澳臺博士招生申請考核制選拔辦法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