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考生須提交以下資料:
(1) 本人居住地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 《香港、澳門、臺灣人士攻讀內地(祖國大陸)招生單位碩士/博士學位申請表》;
(3)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
(4) 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或同等學力文憑副本,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預畢業證明。(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我校有要求的,應到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持預畢業證明者報考者須在開學報到前提交高學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將被取消。);
(5) 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
(6) 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7) 體格檢查報告;
(8) 考生個人陳述:每位考生須提交一份3000字以內能全面反映個人特質個人陳述。至少包括
a) 學習和科研經歷、經驗、科研特長、突出能力等;
b) 碩士論文工作創新點描述;
c) 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學習科研計畫,包括希望解決的科學問題和研究設想;
d) 列出意向主導師,請在廈門大學招生辦網站查詢當年的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及可能招生的博士生導師名單。
(9) 碩士學位論文(學生面試結束,可以取回),應屆畢業生可以提供論文摘要和目錄,以及獲獎證書、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以上資料中,1-7是教育部規定的基本報名資料,提交至指定報名點,8-9為化學化工學院化工學科申請考核制要求提交的補充資料,補充資料請考生直接郵寄到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廈門大學化學化工學院同安二102室,曾老師收)
2015年廈門大學化學工程與技術一級學科面向香港、澳門、臺灣招收博士招生“申請-考核制”選拔辦法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