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 2014 年已经在所有的理工医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并选择部分文科类学院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我校决定在2015年继续推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
对于其它学院,我校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入学考试阶段,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等。在录取阶段,提高复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扩大院系在博士选拔中的自主权,公平公正地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改革导师招生培养模式,考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被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
实行“申请-考核制”招考选拔方式的院系,具体复试工作办法参见《厦门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指导意见》。本意见适用于实行普通招考的院系。各院系应制定更为详细、规范和科学的复试工作细则。
2015年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普通招考)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