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审查
各院系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各院系接受检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5年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cn 下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准考证;
5.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6.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60%。
(二)复试时间 分为初试完即行复试和等初试成绩出来后再复试两种时间。各院系和专业的复试时间已经在招生办网页公布,各位考生可登陆查询(http://zs.***.cn )。
(三)复试内容 由对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科研能力的评价、专业考试、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等及部分组成,各院系可对各部分的要求做出进一步的规定,并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专业复试成绩的权重统一为:占总成绩的
(四)复试方式 主要分为笔试、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几种方式。各招生单位还可根据各自专业的特点,适当增加其他的复试方式。
(五)复试要求
1. 复试(含笔试和面试)要有试题,须全程做好记录和录音录像(录音和录像设备由各院系自备)。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复试试卷、考试提纲、面试书面记录、录音影像资料在各院(系、所)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请各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各招生单位应建立复试试题题库。
2.复试信息必须公开:各学院(研究院)的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的初试成绩、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校招生办审核后必须在各院系的网页上公示。
3.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
4.加强教育宣传,努力营造诚信考试氛围。
5.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院(系、所)应将复试成绩及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招生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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