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移。新生根据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办理户籍事项,凡属必须办理户口迁移省份的新生,自带户籍迁移证明,户口迁入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其中福建省生源一律不迁户口;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移户口。户口迁移的办理时限为录取当年的年度内。
(二)党团关系。
1.福建省新生党员
(1)厦门市新生,党组织关系须经党委以上组织部门转至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
(2)非厦门市的新生,党组织关系须经县或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至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
2.福建省以外的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须经县或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至厦门市委组织部。
3.新生团员凭团员证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档案等材料。新生档案一般由学生所在县、市级招生部门或省级招生部门寄至新生录取学院,由学院负责人接收(厦门大学2015年各学院本科新生档案接收、管理联系方式)。
凡属于规定自带个人档案的省份的新生,需携带材料齐全、密封、签章完整的个人档案,经就读学院审查通过后由学院接受。
2015年厦门大学本科生入学户口、组织、档案等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