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12〕10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4〕1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邮政编码:361008)
主管部门: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第三条 本校是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学校占地500亩,现有全日制高职学生近6000人,设置商贸系、财会金融系、旅游系、应用外语系、人文社科与艺术系、学前教育系、城市建设与管理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机械与自动化工程系等九个系。经教育部备案,高职高专共开设33个全日制专业,已成为一所专业门类较多的综合性高等职业教育学校。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担任主任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办公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监察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七条 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我校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计划招生数为940名(详细招生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福建招生资讯·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福建省高职招考且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含应届)的所有考生。
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女生165cm-173cm,男生173cm-182cm;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身材匀称;无色盲、色弱,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视视力c字表0.7以上(或治疗后达标);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慢性病和传染病。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女生155cm以上,男生160cm以上,仪表端庄,无驼背、步态异常,手指完好;五官端正,面部无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及白癜风;口齿清晰,嗅觉、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慢性病和传染病。
报考以上两个专业的考生,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学校将有权不予录取。
第十条 2015年我校所有高职招考专业均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以下所说的“文化课成绩”均含照顾政策加分)。
2015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