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及省考试院关于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政策。
2.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参加相应考试。艺术类专业成绩以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准,不受河北省艺术联考成绩限制。
3.学前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方向)、语文教育(学前方向)专业按照河北省单招联考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它专业按照我校单招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我校单招考试总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4.考生总分相同时,英语教育(学前方向)专业按英语、语文、数学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它专业按语文、英语、数学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所有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录取。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前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方向)、语文教育(学前方向)等联考专业的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联考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退档参加二志愿征集;报考我校其他专业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则从有空额的专业调剂计划到该专业,以保证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
6.所有单招专业各科类考生均可报考,男女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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