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1、4月27日9时至28日17时,上报考生成绩,下载考生体检信息。
2、4月29日,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面报数据光盘(需密封)和违规处理情况书面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3、4月30日至5月3日,下载考生成绩,进行阅档录取工作。
4、5月4日至11日,通过远程网在“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取备案工作。
5、按照省考试院公布的方式和时间,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考生名单供考生查询,并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原则
1.学前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方向)、语文教育(学前方向)专业
(1)学前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方向)、语文教育(学前方向)专业将根据河北省学前教育类单招联考统一规定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录满联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退档参加二志愿征集。
(2)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英语教育(学前方向)专业按英语、语文、数学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它联考专业按语文、英语、数学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所有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录取。
2.其它专业
音乐教育(学前方向)、舞蹈教育(学前方向)、美术教育(学前方向)、环境艺术设计、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专业,将根据我校单独招生考试总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并进行录取。考试总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1)学校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校考各专业按语文、英语、数学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所有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录取。
(2)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人数已达计划人数时,若其它专业有空额计划,则将空额计划调剂到此专业,继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保证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
(3)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申请调剂录取到计划缺额专业。
(4)所有单招专业各科类考生均可报考,男女比例不限;音乐、舞蹈、美术类专业不受河北省艺术联考成绩限制。
(5)录取结束后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类招生计划。
(6)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我校免试录取资格,具体备案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①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②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四)学籍管理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2015年普通高考,不影响高考成绩和高考录取。
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调换专业,不允许申请转学。
(五)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2015年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备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