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冀价行费[2014]1号)规定,博士研究生学费每年10000元。
我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助贷政策,为研究生提供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每年10000元;国家奖学金30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18000元(覆盖率40%),二等15000元(覆盖率60%);科研业务费每生10000元;助教、助研津贴每月600元;同时,还设有优秀论文奖励、科技竞赛奖励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多渠道、立体化的奖助贷政策。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应届硕士生奖励18000元,往届硕士生奖励15000元。
具体的奖助贷政策,请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办法(试行)》 http://graduate.***.cn/html/81/1906.html(研究生学院网站提供下载)。
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三方协议书。考生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党员关系不转入我校。
2015年石家庄铁道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及奖助贷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