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职业素养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联考类专业按照联考类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2015年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单独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