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以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办、纪检部及各系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等重大事宜。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须经集体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执行、检查。
2、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办,负责单独考试招生中的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考、考生资格确定、招生宣传、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
3、命题组由教务处承担,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考务工作方法,负责单独考试招生考试的命题、组织考试、阅卷及成绩登统等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关保障制度并严格执行。
4、纪检部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15年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单独考试组织领导及机构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