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试点工作的院校(名单见附件1)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制订本校2015年度高职单招改革试点招生章程,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文化测试科目、技能考核或面试办法、录取规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表述要准确、规范、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同时,对在技能大赛、创新实践中有突出表现或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应制订相应的优录办法。
在2014年试点工作中使用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院校,以及2015年首次参加试点的院校,2015年均应使用联合测试成绩,不再自行组织文化测试;在2014年试点工作中自行组织文化测试的院校,可以在确保施测质量的前提下继续自行组织文化测试。自行组织文化测试的院校须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将测试科目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院校招生章程须于2015年1月5日前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2015年省教育厅江苏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招生章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