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工作是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制度的积极探索。各院校要站在全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实施好试点工作。
(一)各院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稳步深化改革,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高职单招测试、录取等各环节安全、平稳、顺利实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高职单招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各院校要成立校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测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成立职责明确的测试职能机构,负责测试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对试题试卷安全要亲自抓、负总责,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
自行组织文化测试院校的命题工作要有利于中学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要有利于高职院校选拔人才,促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院校要制订科学的考务规范,认真做好考点设置与考场布置;认真落实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考核,面试或技能考核评委人选由校测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每组专家评委的人数应在5人以上,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要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面试全程实行“多重随机”管理,即随机抽取评委、随机编排考场、随机编排考生测试顺序、随机抽取试题等,确保文化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过程的科学、公平、公正。
(三)院校纪检监察部门须全程参与测试工作,具体实施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合理把握评判尺度,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提供各类必要的保障。院校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测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发生问题,须第一时间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不得瞒报、延报。
(四)院校要规范开展宣传工作,严禁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坚决杜绝招生宣传的不规范行为。要严格按照高职单招简章的规定确定照顾加分考生、免予文化测试考生以及推荐免试入学考生,名单须由试点院校和考生所在中学分别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考生信息及相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院校不得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
(五)严禁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录取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额外费用;严禁用预收费的方式提前向考生收费;严禁有偿组织生源;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条件的考生。
对在高职单招中存在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对负有责任的有关院校,特别是违规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等行为的,将一律取消其改革试点资格,并追究有关院校负责人责任。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如属作弊行为,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由有关院校将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015年省教育厅江苏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加强领导和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