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安排在2015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自主招生对象在统考考生录取前办理录取手续,参加统考考生录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分别是:
录取工作安排在2015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自主招生对象在统考考生录取前办理录取手续,参加统考考生录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分别是:
(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受院校确定,并及时退回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2)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情况、征求平行志愿填报资格线。各推荐学校负责通知达到填报资格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受院校确定。
(3)服从志愿录取。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受院校确定。
(4)降分录取。在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且在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受院校确定。
2015年省教育考试院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录取安排类似问题答案